毕竟……他是自己身体的主人,他的身体和身份是他的私有财产,他有权利按自己的心意
置。
但富人作为他的买主,同样对自己购买来的财产有全权
置权。
两人都完全合理合法,挑不
半
错。
按理来说,同伴应该乖乖听话,老老实实的去安乐死。
不过蝼蚁尚且偷生,何况是人。
同伴为了活
去,殷栖迟开多
的加码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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